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城区2023年度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年04月14日 16:15 来源:


                                    朔区政发〔20236

 

沙塄河乡人民政府、南榆林乡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2022年按照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安排部署,我区通过征求群众意见,上报申请5户受地质灾害威胁住户搬迁指标,现上级补助资金已到位,为有序开展此项工作,特制定《朔城区2023年度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实施方案》,请沙塄河乡、南榆林乡及相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朔城区2023年度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实施方案


朔城区2023年度农村地质灾害治

理搬迁实施方案

 

2022年按照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安排部署,我区通过征求群众意见,上报申请5户受地质灾害威胁住户搬迁指标,现上级补助资金已到位,为合理有序开展我区2023年度农村地质灾害搬迁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自然资源部门牵头、乡(镇)实施、部门配合,坚持规划引导、统筹兼顾,坚持群众满意、因地制宜,坚持资源搬迁、尊重民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法依规实施。

二、目标任务

朔城区2023年地质灾害搬迁任务共5户,涉及南榆林乡陈家窑村2户沙塄河乡前圪塔峰村2户沙塄河乡黄家窑村1户。

三、搬迁治理模式

为确保如期成搬迁任务,在广泛征求村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货币化补偿办法进行安置。

四、工作时间

属地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妥善安置搬迁家庭,2023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搬迁任务,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工作要求

1、属地乡(镇)人民政府为搬迁项目实施主体,具体落实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安置中的具体实施任务。要细化搬迁实施方案,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坚持做到“一户一档”认真解决搬迁群众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搬迁安置期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做好搬迁旧址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划定和公告,及时完成村民搬迁后的旧房拆除、土地复垦工作。同时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搬迁新区建设项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防治工作措施。

2、自然资源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在区政府领导下,统筹搞好协调指导督促,切实抓好搬迁任务落实。根据区政府安排部署,按时将上级补贴资金拨付乡(镇),并督促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3、财政部门根据区人民政府安排部署,及时拨付相关资金。

4、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统筹实施综合治理的要求,根据部门职责,制定具体支持方案,开辟绿色通道,全力支持配合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

5、区政府将对搬迁工作推进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不担当、不作为、不尽责,未能如期完成搬迁任务,或在实施搬迁过程中因渎职、失职造成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单位或相关人员,要严肃追责。


图解《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城区2023年度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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