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塄河乡人民政府、南榆林乡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2022按照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安排部署,我区通过征求群众意见,上报申请5户受地质灾害威胁住户搬迁指标,现上级补助资金已到位,为有序开展此项工作,特制定《朔城区2023年度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实施方案》,请沙塄河乡、南榆林乡及相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

202341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朔城区2023年度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实施方案


朔城区2023年度农村地质灾害治

理搬迁实施方案


2022按照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安排部署,我区通过征求群众意见,上报申请5户受地质灾害威胁住户搬迁指标,现上级补助资金已到位,为合理有序开展我区2023年度农村地质灾害搬迁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1. 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自然资源部门牵头、乡(镇)实施、部门配合,坚持规划引导、统筹兼顾,坚持群众满意、因地制宜,坚持资源搬迁、尊重民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法依规实施。

  1. 目标任务

朔城区2023地质灾害搬迁任务共5户,涉及南榆林乡陈家窑村2户、沙塄河乡前圪塔峰村2户、沙塄河乡黄家窑村1户。

  1. 搬迁治理模式

为确保如期成搬迁任务,在广泛征求村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货币化补偿办法进行安置。

  1. 工作时间

属地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妥善安置搬迁家庭,202312月底前全部完成搬迁任务,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 工作要求
  1. 属地乡(镇)人民政府为搬迁项目实施主体,具体落实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安置中的具体实施任务。要细化搬迁实施方案,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坚持做到“一户一档”;认真解决搬迁群众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搬迁安置期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做好搬迁旧址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划定和公告,及时完成村民搬迁后的旧房拆除、土地复垦工作。同时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搬迁新区建设项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防治工作措施。
  2. 自然资源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在区政府领导下,统筹搞好协调指导督促,切实抓好搬迁任务落实。根据区政府安排部署,按时将上级补贴资金拨付乡(镇),并督促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3. 财政部门根据区人民政府安排部署,及时拨付相关资金。
  4. 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统筹实施、综合治理的要求,根据部门职责,制定具体支持方案,开辟绿色通道,全力支持配合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
  5. 区政府将对搬迁工作推进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不担当、不作为、不尽责,未能如期完成搬迁任务,或在实施搬迁过程中因渎职、失职造成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单位或相关人员,要严肃追责。




图解《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城区2023年度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