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朔州市朔城区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

2023629

(此件公开发布)


朔州市朔城区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创优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高质量发展新活力,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水平,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坚持锻长、补短、强优、争先,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深化改革创新,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更多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方位建设“无差别、无障碍、无后顾之忧”“可预期、可信赖、可发展”的“三无”“三可”营商环境,为我区打造市域宜居宜业核心区、塞上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晋西北服务保障供给区、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奋力建设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社会主义新朔城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末,全区基础性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有明显提升,在全市进入高位。一是基本能够高标准、高要求的完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录入,办结时限压缩90%,四级网办率达到98%,即办事项占比达到60%,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达到93%,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录入率达到100%,完成电子证照补录和生成工作。优化“互联网+监管”平台数据录入、汇聚工作。监管事项认领率达到100%,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编制率达到100%,监管事项覆盖度达到100%,监管事项责任人落实率达到100%,执法人员注册率达到100%,监管行为数据及时录入率达到100%。二是基本扭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处办质效在全市落后的局面。三是建成我区“7×24小时不打烊”的政务服务超市,为每个乡、镇、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配备一台政务服务一体机,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随时办、就近办、自助办”。四是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和事项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全部进驻,“一件事一次办”“一业一证”集成审批改革能够顺利运行。五是完成对投资人在我区投资各类项目从立项到工程投入使用办理审批涉及的政策(包括优惠、限制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审批流程的梳理工作,分类打包成“项目建设政策套餐”。六是推进基层便民服务场所规范化运行,实现服务场所名称统一,承接下放的事项基本能够运行通畅,乡级政务服务事项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梳理完成,基层便民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七是年底全区市场主体达到55294户,净增9300户,净增长率达到20.22%,完成全年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目标任务。

2025年末,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一是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事指南类数据录入更加精准、高质,网上办件、电子证照种类(汇聚量)、数据共享等各项考核指标完成质效达到全市最优。“互联网+监管”考核的监管数据归集、管理监管事项、履行监管职责、保障监管工作等各项考核指标完成质效达到全市最优构建起了全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二是基本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一业一证”“多业一证”“最多跑一次”高效便捷的集成审批服务模式。三是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办事能力明显提升,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四是完成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总体目标任务。五是营商环境水平跻身全省一流。

2027年末,线上政务服务办理和数据共享能力进一步提高,电子证照应用更为广泛,全区基本形成以线上办理为主,线下办理为辅的政务服务格局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进一网、能通办、一次不用跑”、线下”进一窗、全代办、最多跑一次”成为常态。政府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市场准入和退出、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公平竞争执法、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诚信建设等制度更加健全运行机制更加完善亲清政商关系更加和谐各类市场资源要素聚集和配置能力明显增强城市对项目、资金、科技、人才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营商环境更优,在全省位居前列。

三、重点任务

围绕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开放开明的人文环境、优质完善的要素保障环境,全面创新提升营商环境。以搭建十大平台为抓手,构建经济发展新格局,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营造办事情有“靠制度不靠关系”的社会氛围。强化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办事情“靠制度不靠关系”尽快落地的配套办法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和监管事项标准化、清单化、公开化。提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质效、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强化公共法律服务畅通营商环境监督举报渠道,坚决纠正各种懒政怠政等不履职和重形式不重实绩等不正确履职行为强化营商环境考核、强化“13710”督办,营造浓厚的优化营商环境社会氛围。

(二)打造政策全生命周期服务链。强化涉企政策从研究制定、执行落实到废止退出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市场主体参与政策制定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确保应改尽改、应废尽废。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推进涉企政策云平台建设和运用工作整合优化应用场景,推动“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推行认定类、指标达成类等政策“顶格优惠”“免申即享”。

(三)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清除市场准入隐形壁垒,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严格执行国家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加大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宣传力度,举办外资业务培训,积极推动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推动清单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清理取消变相审批事项和无法定依据的审批条件。

(四)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全面清理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不合理限制条件。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推动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着力纠正各类中介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行为。鼓励采购人提高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和预付款比例,加大价格评审优惠力度。

(五)加强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强化执法监督,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定期组织甄别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民营企业和投资人犯罪案件,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强化数字政府建设。提高线上政务服务能级,聚焦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划转事项、跨省通办事项和基层政务服务事项,逐项梳理编制电子证照目录,制作电子证照模板,做好增量电子证照同步签发和存量证照转化为电子证照工作。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办事指南类数据录入更加精准、高质,网办深度、最小颗粒度、网上办件、电子证照种类(汇聚量)、数据共享等指标的完成质效趋于最优。提高政府在线监管能力,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的监管数据归集、管理监管事项、履行监管职责、保障监管工作等各项考核指标完成质效最优化和系统高效运用。

(七)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打造功能完善的政务服务五级全覆盖体系。持续完善区、乡、村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打造“7×24小时不打烊”的政务服务超市,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便民服务机构、银行网点等服务场所延伸,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办事能力明显提升,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提高“政务服务一体机”“三晋通”APP的普及率和可办事项数,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随时办、就近办、自助办”。

(八)深化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建立政务服务线上“全程网办”、线下“全代办”制度。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要求,持续完善只进一扇门、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出件、帮办代办、快递送达的服务模式。运用系统、整体、协调的集成思想,统筹推进服务窗口集成、服务平台集成、审批标准集成、网络数据集成的集成改革模式。打造企业自然人全生命周期服务链,积极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一业一证”集成审批大幅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实现多个事项“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不断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最终实现线上“进一网、能通办、一次不用跑”、线下”进一窗、全代办、最多跑一次”成为常态。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两个平台为依托,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动网上服务与实体服务中心、窗口、自助服务终端联动,以数字化建设来支撑和领跑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助力企业群众网上办事从“能办”向“好办”“快办”“愿办”“爱办”转变,形成“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政务服务模式。

(九)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和“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不断推进“五减”工作,优化审批流程,重点解决精简审批、规范审批、高效审批、审管分离、审管衔接等方面的问题。深化告知承诺制改革,深化容缺受理制改革,努力打造“无证明”城市,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开展极简审批行动,持续规范中介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到基层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提升政务服务能

(十)提升涉外审批服务水平。开设“投资朔城”专栏,向外籍人员及时精准提供我区投资、工作、生活指南等信息,方便其及时准确了解我区的引资优势、产业平台、投资促进政策等关键内容,不断提升我区国际知名度和国际传播能力。整合梳理我区涉外审批服务事项,为外资企业在我区设立和发展、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及华侨来我区创业投资、就业发展,提供办事指南、涉外政策查询、便民服务等指引服务。

(十一)探索“区块链﹢政务服务”应用。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推进“区块链﹢职业技能培训”“区块链﹢工伤保险一体化”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工作,探索区块链技术在政务服务、交通物流、会计、统计等领域的应用。

(十二)便利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围绕构建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深化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推行企业开办注销集成化办理,将登记注册、公章刻制、发票申领及银行、社保、医保、公积金开户纳入全流程管理,全面实现“一网通、一窗办、半日结、零成本”。深化“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实行企业登记信息变更网上办理,推进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推动市场主体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完善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允许破产管理人通过线上注册登录等方式,经身份核验后,依法査询有关机构(包括土地管理、房产管理、车辆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社保等部门和单位)掌握的破产企业财产相关信息,提高破产办理效率。

(十三)深化项目建设审批服务改革。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投资人在我区投资各类项目从立项到工程投入使用办理审批涉及的政策(包括优惠、限制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审批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分类打包政策套餐,让招商部门、投资人、审批部门均能在一个套餐里办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建立项目建设审批高效运作机制,落实省市有关“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打造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

(十四)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强化对进出口型企业招引力度,带动当地企业转型发展。加大特色产业培育发展力度,对有潜力成为外贸型的企业和产品重点培育,挖掘新的外贸经济增长点。建立与企业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贸易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跟进政策、资金支持和服务。鼓励支持企业参加大型博览会,对参展费用给予适当补贴。加强商务、金融、财政、税务、海关、交通等部门联动。

(十五)打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制度,对依法依规作出但未履行到位的承诺列明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建立健全政府清欠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积极组织开展“新官不理旧账”清查工作持续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主动维护政府诚信让在我区的投资兴业者,对未来有“新官理旧账”的稳定预期。

(十六)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对监管事项实施清单化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的有关规定,规范日常监管行为,确保公正、文明执法。

(十七)实施新型综合监管方式。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企业群众“有求必应”、政府部门“无事不扰”探索更具弹性的包容审慎监管。

(十)便利市场主体融资服务。建立政府部门与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常态化沟通机制,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回应企业诉求。持续推进“政银企”常态化对接,建立“政企银”共同协作机制,搭建“政企银”交流协作平台,推动“政企银”信息互通、共享应用。

十九)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要素配置体系。健全创新激励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大力支持在朔科研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和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推动市场主体间联合创新、创造、创业,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制度和机制,做好人才引进工作。

(二十)打造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链。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持续开展不动产登记“清零”行动,完善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增加义务教育资源供给,保障持有居住证的适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好就医难、报销难问题。逐步实现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诊疗信息等在全区不同医院互通共享,推动电子健康档案、报告结果等信息对个人开放查询。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

(二十)优化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服务。推进水电气暖网联动报装改革,全面整合服务事项、业务流程,统一入驻政务大厅专窗和“三晋通”App专栏。对接入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涉路施工许可等实行全程在线并联办理,对符合条件的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对虚假承诺、违反承诺等行为实行惩戒。

(二十)提升面向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政务服务效能。办税缴费、失业保险、社会救助、就业用工、“保交楼、稳民生”、不动产登记、助企纾困、电子证照和签章推广应用、高频资质证件跨区域互认、城市道路通行、教育考试、家电下乡服务等方面持续抓好优化服务工作,兜牢基本民生底线,解决好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关键小事”,推动各项助企纾困政策第一时间惠及市场主体,进一步释放经济增长潜力。

(二十)强化粮食、能源、物流保障政策落实着力推动已出台政策落地见效,保障好粮食、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保持市场价格稳定;严格落实煤炭稳价保供责任,加强煤电油气运调节;持续推进物流保通保畅,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和市场预期

(二十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坚持保主体、增主体、活主体、强主体并重,稳步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推动市场主体倍增一揽子政策全面落地落实。推动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及我省《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倍增质升的若干措施》,帮助解决个体工商户在经营场所、用工、融资、社保等方面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二十)搭建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十大平台。以“实施链长制”、“提升城市‘烟火气’”、“发展专业镇”、“打造文旅康养集聚区”、“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倍增”、“打造开发区升级版”、“打造高水平双创平台”、“发展网络流量平台”、“发展楼宇经济”、“培育农村电商小镇”等十大平台建设为抓手,构建经济发展新格局,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十)按照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标准全面创优营商环境。按照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18项指标,对标全国先进,补短促优,全面创优我区营商环境,确保相当一部分重点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和区有关单位要细化实施方案,从宏观处谋划,从微观处着手,按照1年、3年、5年三个重要节点分阶段安排实施,做到具体化、项目化、工程化,持之以恒的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实、做细、做精。建立指标任务推进、落实责任台账,倒排工期,细化分解任务,形成工作有力度、成果可预期、市场有感受的任务清单并报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备案。

(二)强化信息支撑

深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政府治理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大数据对政府管理、服务、运行的深度赋能作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扩大数据共享范围,推动实现电子证照、政务数据更多地域授权、场景授权。充分运用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提升数据汇聚、治理、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能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信息保障和数据支撑。

(三)强化宣传培训

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区宣传工作重点,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权威信息,大力开展涉企政策宣传解读,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常态化组织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报道。运用“网、微、屏、端”等新媒体,讲好朔城改革故事,宣传朔城典型经验,提升朔城营商环境建设品牌知名度。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建设专栏,录制专题宣传片,展播“政策天天讲”微视频,举办“营商环境大讲堂”,开展集中政策培训和常态化业务培训,组织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宣传活动。

(四)强化督导考评

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坚决纠正各种懒政怠政等不履职和重形式不重实绩等不正确履职行为建立典型案例通报机制,既抓正面宣传,又抓负面曝光。区委办和区政府办督查室要加强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督查,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不定期对各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时通报,时刻关注营商环境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保障监督机制。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作用,及时查处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切实加强社会监督。重大改革、重点工作纳入“13710”信息化督办系统,实施清单式、项目化全程跟踪督办。创新考核评估方式,突出市场主体感受度和政策落实,对照省市制定的考核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出台我区的考核实施方案,开展年度考评。强化考评结果应用,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落实不力、进度滞后的进行约谈,对严重损害营商环境的,依纪依法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高效推进。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印发<朔州市朔城区落实五有套餐打造五个环境搭建十大平台创新提升营商环境行动工作方案>通知》(朔区营商办﹝2022﹞7号)文件不再实施。


附件朔州市朔城区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改革事项清单


附件:

朔州市朔城区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改革事项清单

序号

改革事项

具体措施

责任单位

1

强化营商环境宣传

采取传统媒体与现代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和培育发展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讲好朔城区故事,塑造朔城品牌,提升城市吸引力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发改局、区文旅局、区卫健体局、区民政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教育局、区能源局、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商务局(区投促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交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烟草专卖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统计局、区气象局、区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区住房事务中心、区法院、区档案局、区民宗局、区新闻出版局、区残联

2

规范服务和监管事项

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和监管事项标准化、清单化、公开化(实施单位不含区法院)

3

健全“靠制度不靠关系”配套办法

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办事情“靠制度不靠关系”尽快落地的配套办法。

4

提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质效

进一步建立健全强化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制度机制,加强诉求办理监督管理,提升按期办结率和满意率,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事项。提高各单位报送知识库事项对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的覆盖率

区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局、区统计局、区商务局、区能源局、区信访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文旅局、区应急局、区医保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气象局、区卫健体局、区林业局、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民宗局、区委组织部、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数字政务服务中心、区金沙公园事务中心、区恢河公园事务中心、区西山园林服务中心、区住房事务中心、区市容市貌中心、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区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区防震减灾中心、区房屋征收中心、区畜牧兽医中心、区城管综合执法队、区疾控中心、区农机服务中心、区机关事务中心、区红十字会、区工会、区工商联、区妇联、区残联配合

5

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运行

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机制,扩大评价事项覆盖度。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类公共服务事项“一事一评议”全覆盖,达到所有事项可评价,进一步拓展评价手段

区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发改局、区文旅局、区卫健体局、区民政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教育局、区能源局、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交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烟草专卖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档案局、区民宗局、区新闻出版局、区残联、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6

强化公共法律服务

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推进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实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

区司法局

7

强化营商环境考核

制定出台区营商环境考核实施办法,指导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强化营商环境督导考评,推动以考促改、促进、促优

区行政审批局

8

畅通营商环境监督举报渠道

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题线索核查处理机制,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作用,及时查处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切实加强社会监督

区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单位配合

9

强化营商环境建设督查、督办

强化“13710”督办,坚决纠正各种懒政怠政等不履职和重形式不重实绩等不正确履职行为。全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效能

区委办督查室、区政府办督查室

10

不断完善政策制定实施机制


建立政府部门与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常态化沟通平台,健全双月政企对接沟通机制,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回应企业诉求

区工商联牵头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单位配合

11

在制定涉企政策时严格落实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等要求,重大涉企政策出台前充分听取相关企业意见

制定涉企政策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单位

12

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

区司法局牵头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单位配合

13

切实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平台作用,把握好政策出台和调整的时度效,科学设置过渡期等缓冲措施,避免“急转弯”和政策“打架”

制定涉企政策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单位

14

在制定和执行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政策时,不得层层加码、加重市场主体负担

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能源局、区应急局、区城管综合执法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建立健全重大政策评估评价制度,政策出台前科学研判预期效果,出台后密切监测实施情况,按照国家试点要求,在重大项目投资、科技、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评估

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不断完善政策制定实施机制

做好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会审、抽查、第三方评估、投诉举报等配套制度并推动实施,持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制定政策、文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单位对各自制定的政策、文件负责

17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关。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行政机关出台政策不得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区司法局牵头负责,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单位配合

18

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

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确保应改尽改、应废尽废

区司法局牵头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文旅局、区卫健体局、区审计局、区医保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信访局、区能源局、区公安局、区税务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局、区统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民宗局、区档案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网信办、区科协、区文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区供销社、市交警支队朔城大队配合

19

做好惠企政策推送

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醒目位置设置惠企政策专区,汇集市场主体适用的惠企政策。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整合优化应用场景,推动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实现服务事项点单式申请、非接触式办理,企业信息精准匹配。推行认定类指标达成类等政策“顶格优惠”“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

区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区工商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政府办、区行政审批局

20

以全省企业市场主体法人库数据信息为基础,全面整理我区企业的数据信息。按地域、行业、规模、类型、经营、发展等因素标签化梳理企业信息,完成企业信用、纳税、市场主体登记、社保情况等有关数据对接共享,建立数据开放共享机制。畅通惠企数据供应链,建立企业档案,逐步完善企业画像,打造企业空间,实现“一企一档”

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统计局、区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涉企政策服务平台服务窗口,实现省、市、县三级涉企政策发布、匹配、精准推送、申报、审批及兑现等“一站式”管理

区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区直相关部门配合

22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清除市场准入隐形壁垒,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相适应的审批机制、监管机制

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文旅局、区卫健体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教育局、区能源局、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交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烟草专卖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档案局、区民宗局、区新闻出版局配合

23

持续深入开展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问题线索征集和集中清理工作

建立健全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投诉渠道,健全处理回应机制

区发改局牵头负责

24

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

严格执行国家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加大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宣传力度,举办外资业务培训,积极推动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

区商务局牵头负责

25

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

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推动清单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结合实际设置子项、业务办理项,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等内容。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清理取消变相审批事项和无法定依据的审批条件

区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民宗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体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能源局、区林业局、区档案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委编办、区新闻出版局、区委统战部、区税务局、区烟草专卖局等配合

26

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

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投标全流程监管,规范招投标各方主体行为,清理招投标领域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公布行政监督部门电话、邮箱,受理投诉并依法做出处理决定,严厉打击招投标过程中围标串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招标人畅通异议渠道,在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中公布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在法定时限内答复和处理异议

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能源局、区公安局、区审计局、区城镇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7

持续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逐步实现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推动评标评审专家共享。巩固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一体化成果,继续推进政府采购领域电子保函应用,推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与国库支付系统信息共享,完善交易价款结算、手续费支付、电子发票(票据)开具等功能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28

推行水利工程在发布招标公吿时同步发售或者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取消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条件中“监理单位已确定”的条件

区发改局、区水利局

29

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

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清理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増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直相关部门

30

清理取消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或采购人所在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排斥外地投标人的行为。开展招投标、政府采购领域的不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并将妨碍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的行为作为重点内容,纳入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工作,并且公示结果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直相关部门

31

取消违规设置的供应商预选库、资格库、名录库等,不得将在本地注册企业或建设生产线、采购本地供应商产品、进入本地扶持名录等与中标结果挂钩,着力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不得限制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及时清理清退沉淀的保证金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牵头负责,区直相关部门配合

32

鼓励采购人提高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和预付款比例,加大价格评审优惠力度

在预算管理中严格落实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鼓励提高预留比例。各主管预算单位应向财政部门报告上年度预留份额及执行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未达到法定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说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依法参与竞争的中小企业给予价格扣除优惠,结合集中采购机构考核、代理机构评价等工作督促落实,并根据工作需要实时抽查。鼓励预算单位建立预付款制度,减小中小企业资金压力,探索预付款保函,保障各方权益

区财政局

33

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

深入开展“铁拳”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违规使用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虚假宣传、仿冒混淆、违规促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选取部分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持续规范和净化市场环境

区市场监管局

34

及时处置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

贯彻《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及时处置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等违法行为线索,打击非正常申请。强化对专利代理机构的监管,健全监管联动机制,畅通信息反馈通道。加强业务培训明确监管范围,健全监管程序,开展执法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

35

加强对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的指导

推动落实《关于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对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的指导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区商务局配合

36

规范滞压占用经营者保证金、交易款等行为

严格规范滞压占用经营者保证金、交易款等行为,强化执法办案,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7

健全整治乱收费、乱摊派长效机制

健全整治乱收费、乱摊派长效监督举报机制和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负担

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工信局、区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8

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

主动公示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在全区开展违法违规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自查自纠工作。建立惩戒机制,严禁违法违规组织非税收入

区财政局牵头负责

39

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支持政策

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支持政策,健全完善税收收入监控指标,开展疑点问题核实,切实防范“过头税费”风险

区税务局牵头负责

40

巩固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成效,进一步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不按要求执行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区直相关部门配合

41

规范市政公用服务价格

加强水、电、气、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价格监管,坚决制止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服务和收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

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2

全面推行居民用户和用电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

区能源局牵头负责

43

研究制定非电网直供电主体收费行为监管机制,全面公示非电网直供电价格,严厉整治在电费中违规加收费用行为,对符合条件的终端用户尽快实现直供到户和“一户一表”

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

44

督促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代理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严肃查处商务楼宇限制进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

45

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

全面推动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公示收费信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严禁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到特定机构检测、认证、培训等并获取利益分成,或以评比、表彰等名义违规向企业收费。在组织完成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基础上,持续关注15项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推进收费政策保障、保护企业权益、减轻企业负担

区民政局牵头负责,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配合

46

规范货运领域收费

加强对口岸、货场、专用线等货运领域的收费监管,落实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

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7

运输环节的口岸物流作业时限及流程

规范并公开铁路、公路、航空等运输环节的口岸物流作业时限及流程

区交通局、区商务局

48

完善物流标准规范体系

推广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货运车辆、内河船舶船型、标准化托盘和包装基础模数,带动上下游物流装载器具标准化

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9

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

推动落实《山西省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积极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逐步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项目,构建高效顺畅的多式联运体系,进一步促进降低物流成本。

区交通局、区商务局

50

推动落实《山西省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加快推进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深入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鼓励更多大型物流企业申报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加快推动铁路专用线建设,新建或迁建煤炭、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及粮食储备库等,原则上应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

区交通局、区发改局

51

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

打破制约多式联运发展的信息壁垒,对接国家层面,推进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运输环节信息对接共享,实现运力信息可査、货物全程实时追踪等,促进多种运输方式协同联动

区交通局

52

依法查处中介机构强制服务收费

清理规范环境检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产权交易等涉及的中介服务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配合

53

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强化执法监督,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定期组织对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民营企业和投资人犯罪案件依法进行排摸甄别,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54

提高线上政务服务能级

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办事指南类数据录入更加精准、高质,网办深度、最小颗粒度、网上办件、电子证照种类(汇聚量)、数据共享等指标的完成质效趋于最优。

区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区能源局、区新闻出版局、区烟草专卖局、区委编办、区医保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税务局、区残联、区司法局、区统计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文旅局、区卫健体局、区应急局、区住房事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档案局、区民宗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区事业单位登记事务中心配合

55

提高政府在线监管能力

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的监管数据归集、管理监管事项、履行监管职责、保障监管工作等各项考核指标完成质效最优化和系统高效运用。

区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发改局、区文旅局、区卫健体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教育局、区能源局、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商务局(区投促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交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档案局、区民宗局、区新闻出版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气象局

56

加强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

推动综合窗口全覆盖,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作风评议制、结果公开制。

区行政审批局

57

建设“7×24小时不打烊”的政务服务超市

建成我区“7×24小时不打烊”的政务服务超市,为每个乡、镇、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配备一台政务服务一体机

区行政审批局

58

打造功能完善的政务服务五级全覆盖体系

持续完善区、乡、村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平台功能,通过整合涉税、不动产、公积金、企业开办等高频事项,打造“全天开放、全程自助、全年无休”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便民服务机构、银行网点等服务场所延伸,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办事能力明显提升,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提高“政务服务一体机”“三晋”APP的普及率和可办事项数,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随时办、就近办、自助办”

区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发改局、区文旅局、区卫健体局、区民政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教育局、区能源局、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商务局(区投促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交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烟草专卖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统计局、区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区档案局、区民宗局、区新闻出版局、区残联等区直单位配合

59

持续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制度落实

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和事项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全部进驻

区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区教育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民宗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体局、区应急局、区能源局、区林业局、区档案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委编办、区新闻出版局、区委统战部、区税务局、区烟草专卖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配合

60

持续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制度落实

未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的乡级事项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全部进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本区划便民服务中心进驻事项

61

建立政务服务线上“全程网办”、线下“全代办”制度

持续完善只进一扇门、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出件、帮办代办、快递送达的服务模式。运用系统、整体、协调的集成思想,统筹推进服务窗口集成、服务平台集成、审批标准集成、网络数据集成的集成改革模式。大幅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实现多个事项“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不断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最终实现线上“进一网、能通办、一次不用跑”、线下”进一窗、全代办、最多跑一次”成为常态。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两个平台为依托,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动网上服务与实体服务中心、窗口、自助服务终端联动,以数字化建设来支撑和领跑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助力企业群众网上办事从“能办”向“好办”“快办”“愿办”“爱办”转变,形成“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政务服务模式。建设标准统一、内容完备的“一网通办”知识库。提升“企业专属网页”“个人专属网页”功能,提供智能查询、办事咨询、政策精准推送、诉求反映等服务

区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

62

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

整合推出一批“一件事一次办”“一业一证”“多业一证”标准套餐

区行政审批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烟草专卖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局

63

打造自然人全生命周期服务链

围绕自然人出生、户籍、教育、就业、住房、医疗、婚姻、生育、退休、后事等10个阶段全生命周期事项进行精准梳理,编制自然人全生命周期服务事项清单,分类推出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套餐

区行政审批局、区卫健体局、区疾控中心、区公安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税务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能源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民武装部

64

优化“审管联动”机制

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补充完善全区监管事项,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跟进,明确监管层级、监管部门、监管规则和标准,对应关联审批许可事项;加强审批监管数据双向推送,优化“审管联动”功能,加强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确保审批办件信息及时准确推送至对应监管人员,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

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发改局、区文旅局、区卫健体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能源局、区司法局、区商务局(区投促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交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档案局、区民宗局、区新闻出版局

65

开展极简审批行动

试点一批投资项目免予技术评审,对不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重大项目和不涉及环保、生产、生命财产安全的企业投资项目及实施承诺制办理的政府服务、区域综合评估项目,原则上不再组织技术评审,实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探索一批智慧审批服务,推动涉企简易审批事项“秒报秒批”,优化提升市场主体办事体验

区行政审批局

66

允许对食品自动制售设备等新业态发放食品经营许可

印发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许可(散装食品销售)及食品自动现制现售工作方案。优化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系统,进一步优化新办备案、备案信息变更、备案信息注销、备案信息查询等服务。优化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系统,提高食品经营许可工作效率

区行政审批局

67

持续规范中介服务

落实有关行政审批前置和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监管机制改革举措,结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实施规范,清理规范没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公布中介事项和机构清单

区行政审批局

68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下放改革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到基层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

区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

69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落实每月“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月报表制,每月按规定报送区行政审批局报表一次

区公安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烟草专卖局、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新闻出版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

70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出台落实《朔州市朔城区“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2022年版)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清单,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积极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区住建局、区卫健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教育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应急局、区新闻出版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烟草专卖局、区自然资源局

71

做好涉外商务政策宣传和指引

开设“投资朔城”专栏,向外籍人员及时精准提供我区投资、工作、生活指南等信息,方便其及时准确了解我区的引资优势、产业平台、投资促进政策等关键内容,不断提升我区国际知名度和国际传播能力。整合梳理我区涉外审批服务事项,为外资企业在我区设立和发展、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及华侨来我区创业投资、就业发展,提供办事指南、涉外政策查询、便民服务等指引服务

区商务局(区投促局)、区外事办、区行政审批局

72

推进“区块链+职业技能培训”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

推动区块链底层技术服务与山西“数字人社”建设相结合,提升人社业务、服务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在信息基础、数据资源、业务流程等多个方面进行全方位赋能。将培训关键业务数据的上链,通过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可追溯等特性,实现培训业务的全程跟踪与监管,确保国家培训政策和制度落到实处,保证资金安全,提高培训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央网信办和人社部要求,完成任务书报送和审核工作

区人社局、区行政审批局

73

推进“区块链+工伤保险一体化”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

推动区块链底层技术服务与“数字人社”建设相结合,提升人社业务、服务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在信息基础数据资源、业务流程等多个方面进行全方位赋能。将工伤保险申请材料、关键材料等通过加密方式上链,利用区块链的不可篡改性,保证真实性可靠性,夯实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核定和支付的一体化。按照中央网信办和人社部要求,完成任务书报送和审核工作

区人社局、区行政审批局

74

简化水路运输经营相关信息变更办理程序

取消水路运输经营者固定办公场所发生变化、主要股东发生变化备案。由行政审批管理部门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直接将变更信息推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区交通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

75

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变更办理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由检验检测机构在资质认定系统内自主完成相应人员变更信息,资质认定部门直接予以确认

区行政审批局

76

试行公安服务“一窗通办”

在基层派出所开展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试点。推进“一网通一次办”平台与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不断拓展应用场景,推进更多事项实现在线办理

区公安局

77

便利企业开办

深化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推行登记注册“一网通一窗办、半日结、零成本”,将注册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及银行、社保、医保、公积金开户纳入全流程管理。推行非接触式发放税务UKey,税务机关免费发放税务UKey。鼓励银行减免开户费用,支持银行免收开户首年套餐服务费

区行政审批局、区公安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

78

开展“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

完善电子执照加载信息。在营业执照上加载经营场所信息, 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分支机构免于办证。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先期在食品领域开展试点,稳步扩大试点范围,企业在我区管辖区域内,新设经营项目相同的分支机构时,就其符合许可条件作出承诺后,免于办理相关许可证,相关许可信息记载于企业许可证上

区行政审批局

79

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

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共享企业年度报告有关信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持续推进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工作。协助市场主体及时便捷完成年报

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

80

完善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

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配套政策文件,推动市场主体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完善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

区行政审批局

81

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

修改办事指南,加强政策宣传,对大型企业分支机构办理不涉及新办许可证的许可信息变更时,可到区政务大厅集中统一办理和领证

区行政审批局

82

实行企业登记信息变更网上办理

提升企业变更登记在线服务能力。基于“一网通办”平台及大数据资源平台,线上线下办理同步同标,开通具备“全类型、全事项、全流程”在线办理能力的企业变更登记全程网办系统

区行政审批局

83

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办”

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企业设立、变更登记规范和审查标准,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办”。

区行政审批局

84

简化洗染经营者登记手续

洗染经营者在行政审批部门注册登记后,取消到商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由行政审批部门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直接将相关信息推送给商务部门

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局

85

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和迁移

全面清理非法设置的企业跨区域经营和迁移限制。

区行政审批局

86

简化企业跨区域迁移涉税涉费等事项办理程序。推行7×24小时省内无障碍跨区迁移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迁出地税务机关核准,直接将其纳入到迁入地税务机关管理,实现迁移全程“网办”“秒办”

区税务局

87

优化市场主体歇业管理

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及配套政策

区行政审批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8

优化市场主体注销服务

提升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水平,优化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办理服务

区行政审批局、区税务局

89

便利企业开立银行账户

探索整合企业开办实名验证信息、企业登记信息和银行开户备案信息,自然人、法人等通过线上平台申请营业执照时,经企业授权同意后,线上平台将有关基本信息和银行开户预约信息实时推送给申请人选定的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生成企业账户预约账户,并通过线上平台推送给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户银行根据预约需求,按规定为企业开立账户后,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线上平台推送至相关部门

区行政审批局、区公安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

90

推进对市场主体电子化政务运用

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签章同步发放及应用,方便企业网上办。加快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档案电子化、数字化、集成化,提高档案使用利用的服务效能

区行政审批局、区税务局

91

进一步便利破产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财产信息”

允许破产管理人通过线上注册登录等方式,经身份核验后,依法査询有关机构(包括土地管理、房产管理、车辆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社保等部门和单位)掌握的破产企业财产相关信息,提高破产办理效率

区法院、区公安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税务局、区行政审批局

92

打造项目建设政策套餐

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投资人在我区投资各类项目从立项到工程投入使用办理审批涉及的政策(包括优惠、限制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审批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分类打包政策套餐,让招商部门、投资人、审批部门均能在一个套餐里办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工信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文旅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

93

建立项目建设审批高效运作机制

审批代办队伍要高效运作,在投资项目进入审批流程后,要及时启动联审联办、会商会审机制,为投资项目提供个性化服务。最终实现工程项目全流程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内部流转、联合审查(踏勘)的审批流程,全力提升办事质效

94

打造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链

充分运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自然资源三级联办”等系统深度融合的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项目全程电子化申报、不见面审批、可追溯监管。聚焦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招商引资、项目签约、立项、施工、水电气、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推行“首席服务秘书”制度,实行一对一“保姆式”服务。对省级重点投资项目实行“项目长责任制”,为项目落地提供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并向不动产登记延伸的全流程高质量服务

95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相关部署,支持我区基础设施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相关部署,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和筛选报送,争取更多资金额度,支持我区基础设施建设。在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用地、环评和资金投放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并联审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重要项目建设

区发改局牵头负责,区相关部门配合

96

支持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建设

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等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支持国家重大项目先行用地。推动重点行业“一本式”环评报告规范编制,深化环评告知承诺改革,精简审批程序,推行容缺受理。进一步简化涉水审批,优化水利工程招投标流程

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97

支持清洁、安全、节能项目发展

全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大力推动煤炭智能绿色安全开采和清洁高效深度利用,积极布局先进接续产能,加快煤矿智能化改造。开展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和节能降耗改造,发展大容量高参数先进煤电机组,实现基础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积极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提升风电、光电规模,加快煤成气增储上产,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

区能源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8

优化简化评估流程

对压覆矿产、气候可行性、水资源论证、防洪、考古等评估流程进行优化简化

区自然资源局、区气象局、区水利局、区文旅局、区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9

盘活存量土地资源

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高质量开展,更好盘活存量土地资源

区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

100

持续深化项目建设审批承诺制改革

落实《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机制,持续深化承诺制改革,全力推进14项政府靠前服务取得实效,保留审批事项并联办理全面落地

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1

提升水、电、气、热接入服务质量

加快实现一体化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市政公用服务企业系统互联、信息共享,提升水、电、气、热接入服务质量

区行政审批局、区住建局、区能源局

102

对已満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可采用单独竣工验收方式

对办理了一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渉及多个单位工程的工程建设项目,在符合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要求、达到安全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对已満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可采用单独竣工验收方式,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可单独投入使用。改革后,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加强风险管控,确保项目整体符合规划要求和质量安全

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人防办、区行政审批局

103

落实省市有关“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

积极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部署。从我区实际出发,研究制定适宜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项目建设服务效能的具体制度和工作机制

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文旅局、区交通局

104

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

简化环评编制内容。对满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落实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入区项目,可简化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选址的环境合理性可行性论证、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价等环评内容。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对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汽车制造业、专用和通用设备制造业等,以及低于6000千瓦的光伏发电,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房地产开发等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办理。拓展环评承诺制改革。将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部分行业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项目在收到告知承诺书等要件后,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包括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制造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项目。加强产业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环境质量变化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监管,依法开展执法监测,定期进行专项检查

区行政审批局、区生态环境局

105

深化“多规合一”改革

配合编制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完善我区主体功能区

区自然资源局

106

深化“多测合一”改革

落实我省《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制定出台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实施方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涉及的测绘事项包括土地勘测定界、宗地测量、拨地测量、规划放线测量、房产面积预测算、基础竣工核实、规划核实测量、绿地核实测量、人防工程核实测量和地籍房产测量。按照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的原则,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涉及的测绘事项,建立成果共享互认清单,统一测绘成果标准规范,出台实施方案。将测绘成果共享范围扩大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避免重复测绘

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人防办

107

深化联合验收改革

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根据项目类別科学合理确定纳入联合验收的事项,原则上未经验收不得投入使用的事项(如规划核实、人防备案、消防验收、消防备案、竣工备案、档案验收等)应当纳入联合验收,其他验收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并综合运用承诺制等多种方式灵活办理验收手续,提高验收效率,减少企业等待时间,加快项目投产使用。改革后,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对未纳入联合验收的事顼也要依申请及时进行验收,并优化验收流程,对验收时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建设单位整改

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人防办、区行政审批局

108

开展联合验收“一口受理”

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一口受理”建设单位申请,推进建筑工程领域综合竣工验收的一站式申请和办理。强化主协办工作机制 主办部门牵头受理、按责转办,各部门联合勘验、并行推进、限时办结,避免建设单位反复与多个政府部门沟通协调

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人防办、区行政审批局

109

简化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可在通过联合验收后现场出具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并同步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办理,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通过系统数据共享获得需要的验收结果,企业无需再单独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区行政审批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人防办

110

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方式

进一步完善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机制,明确参与联合验收的各方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实行综合服务窗口“一口受理”服务。根据项目实际实施分阶段联合验收,引导和支持项目建设单位或验收主管部门采取联合验收的方式完成项目竣工验收。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审批系统中联合验收功能,增加菜单式服务、预约服务功能,加强用时管理,将单独修建的人防工程纳入综合竣工验收

区行政审批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人防办

111

推进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改革,全面清理“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

强化审批事项清单和审批流程管理,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审批、流程之外无环节”,不得擅自增加审批事项和办理环节。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系统(平台)彻底整合, 并应用整合后系统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办。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和环节纳入系统统一管理,加强对审批全过程线上监管,实行审批环节超时亮灯预警管理。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议和投诉”微信小程序等方式,广泛征集企业和群众对工程建设项目“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问题建议,持续做好整改

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行政审批局

112

建立项目前期服务机制,量身订制“一项目一方案一清单”审批服务

全面落实项目审批“全代办”有关要求,加强项目前期策划生成,通过前期策划生成明确审批流程、事项清单和材料清单,简化项目后续审批手续。建立包含项目名称、申请时间、办理建议等要素在内的项目专属审批(代办)方案和审批清单

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

113

优化小型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服务,推动“成交即发证”“交地即开”“竣工即登记”

推进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专项改革,采取合并办理阶段、推行区域评估和“标准地”出让、免于部分审批手续、简化联合验收、推动全流程在线审批等改革举措,将全流程审批压缩为2个阶段24个工作日以内。积极推进“地证同交”改革,对符合条件的“小型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加快实现交地时同步办理土地使用权的首次登记。推动不动产登记机构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加强信息共享,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

区行政审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

114

培育外贸经济增长点

强化对进出口型企业招引力度,带动当地企业转型发展。加大特色产业培育发展力度,对有潜力成为外贸型的企业和产品重点培育,挖掘新的外贸经济增长点。建立与企业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贸易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跟进政策、资金支持和服务。鼓励支持企业参加大型博览会,对参展费用给予适当补贴。加强商务、金融、财政、税务、海关、交通等部门联动

区商务局牵头负责,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区税务局、区交通局配合

115

健全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制度,对依法依规作出但未履行到位的承诺列明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持续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建立健全政府清欠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保障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信用服务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机构对各部门政务诚信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公布评估结果。探索开展政务诚信大数据监测预警

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区工商联、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统计局、区民政局

116

全面清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

全面清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严肃问责虚报还款金额或将无分歧欠款做成有争议欠款的行为,清理整治通过要求中小企业接受指定机构债务凭证或到指定机构贴现进行不当牟利的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还款或以不签合同、不开发票、不验收等方式变相拖欠的行为。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将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

区工信局

117

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

将区法院发布的涉及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信息推送给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定期对涉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失信情况开展考核通报。建立政务失信风险源头预防和化解联动机制,行政违法行为确认、推送、纠正、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涉政务诚信案件司法审查能力效率优化提升机制。对于涉及特许经营、招商引资、产业调整、征收征用引发的行政协议案件,开启快调快审的“绿色通道”,依法监督行政机关诚实守信履行义务,支持市场主体的合理诉求

区法院、区发改局、区司法局

118

探索实行惩罚性赔偿和内部举报人制度

在重点领域探索实行内部举报人和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我区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执法检查,对现场检查难以发现的如食品、药品(含疫苗)、环境、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通过企业内部知情人依法查处的,按照不同奖励档次的最高限额予以奖励,并予以严格保护

区法院、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

119

严格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

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意见》,严格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等行为。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违法规定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一律无效,不得作为行政处罚依据

区司法局牵头负责,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120

对监管事项实施清单化管理,并向社会公示,提升监管透明度

编制完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健全监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动态调整各部门监管事项,明确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监管事项的监管主体、监管措施、设定依据等,“互联网+监管”系统统一管理,并向社会公示,全面提升监管透明度

区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121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严格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个办法的通知》,建立违反公平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机制

区司法局牵头负责,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122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

严格落实《山西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规范裁量方式、条件、范围、种类、幅度和期限

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123

规范日常监管行为

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落实执法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表单,规范日常监管行为,确保公正、文明执法

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综合执法队、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4

加快构建新型综合监管机制

健全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互联网+监管”为主要应用的新型综合监管机制。科学编制年度监管计划,同一年度内对信用风险低、信用水平高的市场主体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司法局

125

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在市场监管、税收管理等领域推动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推行差异化监管

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126

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管理制度,积极参与推进跨地区信用标准互认、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和联动奖惩

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

127

实行抽查事项清单制管理

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抽查事项清单制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区直相关监管部门配合

128

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联动响应和协同监管机制

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联动响应和协同监管机制,运用系统相关功能实施协查协办、移送移交、联合执法,违法线索互告、监管标准互通、执法结果互认,实现“一处发起、全网协同”

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局、区司法局

129

推进建立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机制

针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公司和互联网自行车运营企业经营行为,探索建立朔城区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强化各成员单位间协同配合,实现各成员单位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建立多方协同治理的良好机制,督促指导下级对口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规范交通运输新业态健康稳定发展。结合城市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根据本地共享自行车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突出重点区域、路段和路口,加强对共享自行车等非机动车执法管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及时查纠乱停乱放、违法占用机动车道通行、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教育、劝阻在路口越线等待交通信号、不满12周岁青少年骑行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通行秩序

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市交警支队朔城大队配合

130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

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推进“一网通办”,探索建立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探索构建资源有效共享、业务有机协同的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监管体系,逐步实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全周期数据归集共享、全流程风险研判预警,跨部门监管联动响应,实现多渠道监管

区人社局

131

在部分重点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

推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医疗卫生、城市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监管对象信用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落实事前信用承诺与诚信教育。推动实现事中信用分级监管与分类风险评价,完善事后信用联合惩戒模式,推进整改提高与信用修复挂钩。加强消防安全领域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关于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等规定,对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中发现存在违反工程建设消防设计标准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责令建设单位整改后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同时计入企业和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工作机制。完善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监管规范。在通用模型基础上研究制订食品生产企业专业分级模型。加强食品药品领域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药品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优化企业信用量化分级分类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能。加强环境保护领域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年度计划、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等纳入常态化工作,坚持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公示制度。落实我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环保信用修复管理规定。开展常态化年度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检查,探索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

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卫健体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

132

开展房屋建筑类建设项目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

在房屋建筑类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开展综合监管试点健全完善综合监管、综合检查、管执联动工作机制,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探索运用信用、风险等信息实施更加精准的综合监管模式,形成一批“互联网+”综合监管场景应用

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行政审批局

133

建立完善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

优化升级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并接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完善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各项功能,推动全区各级各类互联网医院信息接入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通过平台对互联网医院的注册科室、执业卫生技术人员、药品目录,诊疗行为中的网上预约、在线问诊、药品配送、电子医嘱、诊疗费用等核心业务数据实施实时监督和管控

区卫健体局

134

探索对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建立个人信用体系

探索完善行业执业资格注册人员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实施信用量化评分和分类管理,对失信执业资格注册人员在资格管理、日常监督检查、评优评先等方面实施惩戒,营造注册执业人员诚信守法的良好市场环境。探索使用信息化手段管理执业资格注册人员信用信息

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卫健体局

135

在税务监管领域建立“信用+风险”监管体系

依托大数据分析应用,探索构建“信用+风险”动态税务监管模式。通过服务提醒、提示更正等手段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纳税人的涉税流程,加强或阻断高风险纳税人涉税业务办理,构建风险中心,建立起风险闭环管理体系,实现风险管理全流程闭环管理

区税务局

136

优化网络商品抽检机制

加大对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和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产品的抽样力度,重点围绕消费者投诉较多、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且危害较大、风险程度较高以及危害程度呈上升趋势的商品开展网络抽检,定期公示抽检结果,并将属地平台中非本地商户抽检结果推送至商户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区市场监管局

137

在部分领域建立完善综合监管机制

理顺成品油、农产品等领域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责任部门,统一行业监管标准

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8

探索实施非现场监管

探索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运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移动App、大数据分析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施非现场监管

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9

探索更具弹性的包容审慎监管

推行柔性执法,依法编制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试点

区市场监管局

140

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根据违法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研究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梳理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所涉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并出台相关配套制度

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141

探索以信用报告代替企业办理无违法违规证明

探索在市场监管、文化执法、劳动监察、生态环境等领域实施以信用报告代替企业办理无违法违规证明

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

142

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

促进监管信息共享。建立监管信息数据采集共享工作机制,实现将与市场主体有关的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知识产权出质登记、商标注册、抽查检查结果、司法协助、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及时准确地归集至市场主体名下,依法依规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朔州”网、市“互联网+监管”平台归集。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根据通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模型,结合监管实际和要求,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针对不同信用风险状况的企业,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行政审批局

143

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

研究建立市场监管等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梳理明确具体免责情形或从轻减轻追责情形,探索建立清单管理和正向激励机制

区市场监管局

144

建立“政企银”共同协作机制

持续推进“政银企”常态化对接,建立“政企银”共同协作机制,搭建“政企银”交流协作平台,推动“政企银”信息互通、共享应用

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

145

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推动构建数据基础服务体系。巩固提升数据标注发展水平和规模,打造专业数据集。积极推动以数据要素为核心的应用服务和产品发展。推动构建数据要素流通机制。支持制定数据要素流通相关环节标准、规范。探索数据权益确认与保障,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加强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保护。探索建立多部门协同的数据交易监管机制

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委网信办、区行政审批局

146

有序开放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产生的部分公共数据

出台政务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开展我局政务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强化公共数据有序开放。基于政府部门、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数据资源目录,探索制定开放目录。引导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开放自有数据。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创新发展,规范数据管理,促进数据政用、商用、民用,保障数据安全,大力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加快数字化发展。探索财政、社保、公积金、税务、海关、水电气网等公共数据及各类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开放,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

区行政审批局、区委网信办、区工信局、区科技局

147

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制度和机制

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制度和机制,做好全区人才引进工作。探索按照外籍“高精尖缺”人才与山西省地方人才认定标准,靶向引进国际一流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吸引“高精尖缺”人才来我区创新创业,对从国外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根据其业绩和贡献,直接认定相应的职称。探索建立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经审核和注册后认可清单,相关部门进行能力水平认定备案,并加强监管。外国专家在来华工作许可的基础上,持有国际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的,直接予以认定,需注册管理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注册后上岗

区人社局牵头,区科技局配合

148

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继续实行实物住房和货币补贴并举,更好地为城镇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提供基本住房保障

区住建局、区住房事务中心

149

增加义务教育资源供给,保障持有居住证的适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义务教育学校入学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域创建工作,继续推进建设改造寄宿制学校,逐步增加义务教育资源供给。明确随迁子女入学不受户籍限制,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进一步简化入学流程,杜绝不必要的证明材料,逐步提高随迁子女在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含政府购买学位)比例

区教育局

150

优化医疗公共服务

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好就医难、报销难问题。逐步实现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诊疗信息等在全区不同医院互通共享,推动电子健康档案、报告结果等信息对个人开放查询

区卫健体局

151

推进城市、社区体育服务普惠共享

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

区卫健体局

152

推行水电气暖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

推进水电气暖网联动报装改革,全面整合服务事项、业务流程,统一入驻政务大厅专窗和“三晋通”App专栏。对接入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涉路施工许可等实行全程在线并联办理,对符合条件的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对虚假承诺、违反承诺等行为实行惩戒

区住建局、区能源局、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行政审批局

153

切实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水平

推进“十一税合一”申报,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通过“财产行为税和企业所得税合并申报”可同时完成财产行为税和企业所得税申报。积极推进小微企业按季度申报,探索企业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自动转换。全面推行电子发票(票据),加强与财务核算、档案管理系统衔接,推进电子发票(票据)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

区税务局、区档案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

154

充分依托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现有基础设施,优化税务与人社部门信息共享渠道,提升数据传递速度和精度,减少缴费人等待时间。协同实现数据精准定位,问题快速解决,推动问题处理实时化。实现上解信息自动记账,压缩记账时间,缩短缴费人待遇享受等待期

区税务局、区人社局

155

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税务、国库部门“按日比对、每日清零”工作机制,建立退库业务国库退回快速处理工作机制,确保发送至国库部门的退税业务最短时间退付至纳税人账户

区税务局

156

提升电子税务局政策服务能力,增加“优惠政策一键获取”功能,支持纳税人“随用随查”。完善电子税务局惠企政策服务功能,根据纳税人身份信息和发票开具信息,自动计算、自动预填减免税额

区税务局牵头负责、区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配合

157

切实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水平

在电子税务局手机版推行“数据自动预填+信息补正申报”要素化申报模式,实现销售收入、减免税额、应纳税额等项目自动预填,纳税人直接确认或补正后即可线上提交

区税务局

158

在电子税务局开通无障碍跨区迁移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自动校验市场主体登记部门变更登记信息,自动将其划到迁入地税务机关,实现省内跨区迁移全程“网办”

区税务局

159

依托税收风险特征库,为重点纳税人提供“体检式”风险提示提醒服务,帮助纳税人发现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税收风险,提示提醒纳税人主动消除风险

区税务局

160

按照省市税务局统一部署,运用电子税务局提示提醒功能,升级退税套餐,实现退税业务自动推送提醒、在线办理。加强审核监督,保障退税资金安全

区税务局

161

落实出口退税全流程无纸化工作要求,持续提升出口退税办理效率。完善电子税务局留抵退税全程线上办理功能。完善留抵退税“链条化”审核机制,强化预审结果运用,确保留抵退税直达纳税人。完善跨省异地电子缴税功能,扩大商业银行覆盖面,加快推广力度。继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实现95%税费服务事项“网上办”。落实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要求

区税务局牵头负责

162

切实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水平

运用税务信息系统功能,实现自动判别条件、自动享受优惠,不断提升享受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和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等政策的便利度。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区税务局、区能源局、区工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3

探索向新办纳税人非接触式发放税务UKey,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免贵申领税务UKey

区税务局、区行政审批局

164

配合省市税务局做好向保险机构依法依规开放全国车船税缴纳情况免费查询或核验接口工作,便于车辆异地办理保险及缴税

区税务局

165

推动欠税公吿信息、非正常户信息和骗取退税、虚开发票等高风险纳税人名单信息,以及税务总局的行政处罚类信息等共享共用,进一歩提高征管效能

区税务局

166

稳步推行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推动非税收入全领域电子收缴,持续优化“跨省通缴”

区财政局牵头负责

167

认真做好“保交楼、稳民生”工作

压实出险企业自救主体责任和城市政府属地责任,落实“一楼一策一专班”工作机制,用足用好国家专项借款政策工具,积极争取商业银行配套融资,千方百计推动“保交楼”项目及时交付,切实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因城施策、精准施策,持续完善调控政策,落实好国家阶段性支持居民住房消费的财税、信贷及公积金等相关政策,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的首套刚性住房需求,鼓励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生育多子女家庭等改善性住房需求,遏制投机炒房行为,促进商品房销售市场企稳回暖

区住建局牵头负责

168

开展家电下乡惠民专项行动

落实我省促进家电消费若干措施,开展家电惠民专项行动,推进家电下乡,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家电“以旧换新”

区商务局牵头负责,区直相关部门配合

169

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

合理设定城市货车禁限行范围,延长货车在城市道路上的通行时间,放宽通行吨位限制。推动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量放宽通行区域和时段。扩大新能源配送货车通行范围,延长通行时间

市交警支队朔城大队

170

优化城市服务功能

完善城市服务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我区城市停车难、如厕难问题

区住建局

171

畅通道路交通

规范占道经营,做好交通疏导,维护道路畅通

区城管综合执法队、市交警支队朔城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72

优化教育考试服务

配合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做好“教育考试百度小程序成绩查询服务,推动完善网上交费、网上人像比对、网上确认等服务和在‘山西教育考试服务网’考生档案网上查询服务,提升档案申领便利度”宣传和运用工作

区教育局

173

落实好失业保险保障及社会救助政策,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认真落实《山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确认办法》,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区民政局

174

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做好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线上申领并及时审核发放工作,2023年起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我省一类最低工资标准的90%

区人社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5

按照省市安排和部署,及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做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

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76

推动各项助企纾困政策第一时间惠及市场主体

认真贯彻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2022年底企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企业可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进一步简化办理缓缴社会保险费流程,申请缓缴的困难企业报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即可,不再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进一步压缩退税时间,落实即申即退服务举措,将制造业纳税人增量留抵退税办理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

区人社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7

加大稳就业政策实施力度,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服务,落实精准帮扶各项措施,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稳定。足额安排就业专项资金,充分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落实落地,稳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落实

区人社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8

督促企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完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按期缴费,鼓励不完全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从业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9

优化企业用工服务

结合“惠民生促就业”等专项活动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同步的招聘对接,服务企业用工需求

区人社局牵头负责

180

推行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政务信息共享和核验

联通公安人证比对系统获取高频证照办理不动产登记。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获取已归集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高频证照,用于办理不动产登记身份核验。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强相关部门信息归集,实现火化证明、涉及人员单位的地名地址的共享,以及不动产登记公证书真伪核验服务及电子公证书下载保存服务

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卫健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1

试行有关法律文书及律师身份在线核验服务

优化律师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流程,司法行政部门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证基本信息核验,区法院提供律师调查令、立案文书等信息在线核验

区法院、区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2

进一步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应用范围

在货物报关、银行贷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业务领域推广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行政审批专用电子签章应用,逐步实现在政务服务中互通互认,满足企业、个人在网上办事时对于身份认证、电子证照、加盖电子签章文档的业务需求。鼓励认证机构在认证证书等领域推广使用电子签章

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局、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

183

推进客货运输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

推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证(道路客、货运)、营运客车二维码(包含道路运输证、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信息表的信息)在全省域实现互认核验。扩大电子证照系统开发建设范围,加强与其他系统业务协同,实现相关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

区交通局、区行政审批局

184

推进电子社保卡、电子医保凭证、电子健康卡等“多码融合”服务项目建设

配合省级统建融合码应用管理平台,统筹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电子健康卡等技术标准,依托“多码融合”技术,打破条块分割、单部门内循环模式,向群众提供医疗、医保、人社等行业服务,实现各服务领域的“数据一体化、服务一体化、系统一体化”的服务创新,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财政局、区卫健体局、区行政审批局

185

高频资质证件跨区域互认

推动实现个人高频服务事项和企业生产经营高频服务事项资质资格证件省内互认通用。推动实现本区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区行政审批局

186

推行人民法院档案电子化管理

推动立案、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监督管理等全流程电子化,实现材料网上提交、案件网上办理,数据实时存证、卷宗同步生成,功能整合提升、系统集成优化,审判智能辅助、诉讼全程监督

区法院、区档案局

187

开展司法专递面单电子化改革

开展人民法院专递面单电子化改革。实行企业送达地址默示承诺制。提高企业送达地址告知确认的覆盖率,推动破解“送达难”

区法院

188

优化常用低风险植物和植物产品跨区域流通检疫申请流程

取消农业常用低风险植物和植物产品省际间调运检疫要求书,优化农业常用低风险植物和植物产品跨区域流通检疫流程。优化林草常用低风险植物和植物产品跨区域流通检疫流程,提高检疫效率。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检疫机构加强检疫证书的查验审核,完善复检制度,加大复查复检力度,严格把好植物和植物产品跨省调运的检疫关

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

189

严格落实煤炭稳价保供责任,加强煤电油气运调节

配合省市健全完善煤电油气运协调保障工作机制,优化运行监测调度平台,做好煤炭保供稳价和跨区域电力调度。根据国家下达的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监管台账,督促煤炭企业落实国家煤炭保供稳价政策。滚动开展负荷预测和平衡分析,准确把控负荷变化趋势。积极提升煤电机组发电能力,压实电煤保供责任

区发改局、区能源局头,区直相关部门配合

190

配合省市加快推进产能核增煤矿涉及的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力争矿区总体规划尽快获批。积极推进新建煤矿项目建设,及时将具备条件的新建煤矿项目产能置换承诺上报,推动项目加快核准前期手续办理。落实省市政策,推动具备核增产能条件的低瓦斯煤矿应核尽核,积极报送高瓦斯产能核增试点煤矿名单。督促涉煤企业科学统筹,持续落实好煤炭增产保供稳价任务,加快落实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能源局牵头负责,区直相关部门配合

191

持续推进物流保通保畅,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和市场预期

配合省市持续推进物流保通保畅,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和市场预期。充分发挥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一事一协调等工作制度,全力保障交通“大动脉”和物流“微循环”畅通,保障能源等重点物资、医疗防疫物资和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畅通高效

区交通局牵头负责,区直相关部门配合

192

保障好粮食安全和市场价格稳定

按照《山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各单位对汛情旱情进行会商研判,根据汛情旱情发展趋势,及时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减少灾情损失,保障粮食和用水安全。强化中央水利救灾资金(抗旱)和省、市、区级水利抗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及时在山西农业补贴资金管理平台上填报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及时精准发放农资补贴

区应急局、区水利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3

积极落实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排查纠正养殖场合法运营下被关停的行为,强化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跟踪服务。指导养殖户科学合理出栏、补栏,加大规模猪场精细化管理等高效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提升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引导生猪产业健康平稳运行,提高经济效益。加强政府猪肉储备调节,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4

落实市场主体倍增政策

坚持保主体、增主体、活主体、强主体并重,稳步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推动市场主体倍增一揽子政策全面落地落实

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协调,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各工作专班牵头单位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区相关部门配合

195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

推动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及我省《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倍增质升的若干措施》,帮助解决个体工商户在经营场所、用工、融资、社保等方面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196

实施链长制

在制造业、文旅、商贸物流、农业等领域推行“链长制”。围绕省、市建立的产业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专班或工作领导组,主动对接“链主”企业,积极推进相关产业融入省、市产业链,并对其补链、延链、强链,促进我区产业发展

区工信局、区文旅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牵头负责

197

提升城市
烟火气”

落实《关于印发<关于统筹高品质城市建设与保持城市“烟火气”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建设字〔202247号)文件,组织开展提升城市“烟火气”工作调研,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责任

区住建局牵头负责,区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财政局、区城管综合执法队

198

合理规划、布局我区各类城市公共空间、商业区、步行街、商品集散地等,引领城市打造“烟火气”集聚区

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牵头负责,区商务局、区城管综合执法队

199

居住社区配套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民商业设施,为各类小微生活服务类经营主体提供发展空间载体,打造“10-15分钟便捷生活圈”,提升城市居住社区“烟火气”

区住建局牵头负责,区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财政局、区城管综合执法队

200

统筹规划设置一批便民经营点,引导游商集中定时定点经营

区住建局、区城管综合执法队

201

培育发展夜间经济,打造一批地标性夜经济生活集聚区

区住建局牵头负责,区商务局、区城管综合执法队配合

202

支持创建国家及省级示范步行街、特色商业街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

区文旅局牵头负责,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综合执法队

203

发展专业镇

落实《山西省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山西省支持专业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省市其他有关专业镇发展政策文件,研究制定适宜我区专业镇培育发展的具体工作方案

区工信局总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商务局(含区投促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能源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含区金融办)、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按职责牵头或分工负责

204

打造文旅康养集聚区

落实《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推动文旅康养市场主体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文旅发〔202212号)文件,对全区文旅康养市场发展做全面调研,制定出台我区全面推进文旅康养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任务

区文旅局

205

依托气候、山地、温泉、森林、湿地、历史文化景观等优势资源,布局建设个文旅康养示范区,打造龙头景区,发展一批特色小镇、星级酒店、特色民宿

区文旅局牵头负责,区发改局、区商务局

206

打造开发区升级版

推进“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2022年底前,从我区实际出发,研究制定适宜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项目建设服务效能的具体制度和工作机制。配合开发区、工业园区做好政务服务和监管工作。深化“承诺制”“全代办”改革,做好项目前期策划工作,组建“全代办”团队和“涉企服务专家团队”为推进我区项目建设提供助力和支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升招商引资精准度和落地率

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交通局、区文旅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能源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工信局、区应急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7

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倍增

对全区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情况做全面调研,制定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

区农业农村局

208

进一步落实、完善强化支持的政策措施,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带动更多农户参与特色农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现代化、市场化、规模化发展。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区财政局、区工信局配合

209

打造高水平双创平台

对全区双创工作情况做全面调研,制定打造高水平双创平台具体实施方案。将双创平台与孵化器、产业园、专业镇联系起来,构建“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梯次孵化体系,争取孵化出更多市场主体和人才

区发改局牵头负责,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210

发展网络流量平台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制定发展网络流量平台实施方案。做好网络流量平台运用,推进5G网络深度覆盖,引导零售企业整合线上线下数据、流量、供应链,用好各类电商平台、流量平台,打造新产品、新卖点和新品牌。加快网络货运信息资源整合,研究制定服务货车司机、缓解货运经营者困难、降低物流成本等方面的针对性措施,促进网络货运健康发展

区工信局牵头负责,区交通局、人社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配合

211

发展楼宇经济

对全区空置楼宇进行统计和摸底,制定工作方案,多措并举盘活空置楼宇,降低置业成本,提供精准服务,加大招商力度,匹配好相应企业和资源,打造“立体产业园”和“总部经济”

区发改局牵头负责,区商务局、区工商联、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2

培育农村电商小镇

围绕乡村e镇搭建,对全区农特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电商产业、货运物流做全面调研,形成我区发展乡村e镇的调研报告,为我区培育和建设建立乡村e镇提供依据。组织农特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主体和电商产业、货运物流主体交流,促进农村电商发展,解决好农村电商、物流企业用地问题,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发展区乡村共同配送,推进农村电商强区、强镇工作

区商务局牵头负责,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工信局配合

213

优化开办企业指标

优化开办企业流程,深化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将登记注册、公章刻制、发票申领及银行、社保、医保、公积金开户纳入全流程管理,推行登记注册“一网通、一窗办、半日结、零成本”,便利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降低企业开办耗时和费用,推动企业开办数据共享

区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区公安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税务局配合

214

优化市场监管指标

建立完善和运用市场管理制度,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和政务诚信度;推动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共享,强化市场协同监管能力,创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配合

215

优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指标

强化知识产权制度政策体系建设,提升全区商标、专利拥有量,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和知识产权运用效益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区公安局、区法院配合

216

优化办理破产指标

降低收回债务所需的时间、成本,提高债权人回收率和破产法律框架质量指数,推动办理破产高质、高效。依法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区法院牵头负责,区发改局、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税务局配合

217

优化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

建立完善科学、高效监管制度,依法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依法追究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侵害中小股东利益时的董事责任。切实提高股东诉讼便利度,保障股东权利,依法约束公司治理中所有权和管理控制,增强公司透明度,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

区法院牵头负责,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218

优化执行合同指标

降低解决商业纠纷的耗时、费用,提升司法程序质量指数,推动执行合同创优争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区法院牵头负责,区司法局、区公安局配合

219

优化办理建筑许可指标

优化办理建筑许可指标。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降低企业办理手续费用,提高建筑质量控制指数和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度

区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文旅局配合

220

优化获得用水用气指标

优化获得用水用气流程,提高用水用气报装效率,清理和规范用水用气行业收费和价格,提高城市用水用气保障供给能力

区住建局牵头负责,区发改局、区公安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水利局、区行政审批局配合

221

优化招标投标指标

严格落实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强化招投标电子化应用和数据共享,持续规范招投标各方主体行为,清除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

区发改局牵头负责,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能源局、区公安局、区审计局、区城镇发展服务中心配合

222

优化包容普惠创新指标

提升创新创业的活跃度,提高人才流动的便利度,扩大市场开放度,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提升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和综合立体交通指数。

区发改局(总牵头负责)、区科技局(牵头创新创业活跃度指标)、区工信局(牵头产业与数字经济内容)、区人社局(牵头人才流动便利度指标)、区商务局(区投促局)(牵头市场开放度指标)、区文旅局(牵头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文化开发与包容方面)、区教育局(牵头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人才教育方面)、区卫健体局(牵头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医疗福祉方面)、区民政局(牵头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养老服务方面)、区生态环境局(牵头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区交通局(牵头综合立体交通指数指标)、区医保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配合

223

优化获得电力指标

优化获得电力流程,减少耗时,降低费用,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电费透明度,规范电力价格,提升用电便利度

区能源局牵头负责,区发改局、区公安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配合

224

优化登记财产指标

优化登记财产流程,压减财产登记耗时,降低财产登记费用,提高土地管理质量指数,推动部门信息互通共享,提升登记财产便利度,优化登记财产服务

区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区住建局、区法院、区税务局配合

225

优化纳税指标

优化纳税服务流程,做好电子化税务服务,推进“多税合一”改革,减少纳税人纳税次数,缩短纳税完成时间;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提高报税后流程指数

区税务局牵头负责,区人社局、区医保局配合

226

优化跨境贸易指标

推进区域跨境贸易制度改革,推动涉贸企业及相关部门数据共享,提升多式联运水平,优化企业通关服务,缩减进出口所涉及的全部环节的耗时、费用,提高跨境贸易便利度

区商务局(区投促局)牵头负责,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配合

227

优化获得信贷指标

支持金融业发展,搭建银企对接平台。优化信贷服务建设,提升合法权利度指数、信用信息深度指数、征信机构覆盖面和企业融资便利度,促进获得信贷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牵头负责,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法院、区税务局配合

228

优化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

通过优化劳动力市场监管,不断完善裁员配套措施,预防化解劳动关系风险隐患,建立联合处理机制;养老保险实现网上和手机APP办理;完善失业动态监测,引导失业人员网上申请失业金;开展普惠性培训,支持各类企业职工参加培训

区人社局牵头负责,区司法局配合

229

优化政府采购指标

严格落实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围绕政府采购涉及的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流程采购结果确定和合同签订、合同管理、支付和交付5个方面管理和服务的提升,促进优化政府采购指标

区财政局牵头负责,区行政审批局、区交通局配合

230

优化政务服务指标

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和归集,提升网上服务效率和在线办理深度,促进以线下办理为主向线上办理为主转变。以“只进一扇门”的集中服务为基础,推行“一件事一次办”的集成服务,最终实现最多跑一次。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好差评”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机制良性运转,形成功能完善、服务高质高效的“五级全覆盖”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和政务服务事项满意度,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数据共享

区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发改局、区文旅局、区卫健体局、区民政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教育局、区能源局、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商务局(区投促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交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烟草专卖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统计局、区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区档案局、区民宗局、区新闻出版局、区残联配合




图解《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朔城区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