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朔城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收回朔城区市政工程公司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朔区自然资发〔2023〕47号)收悉,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和改善人居环境,解决南垣街、马邑路、紫荆街片区学龄前幼儿就近入托的需要,区政府同意收回朔城区市政工程公司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7108.64平方米(合10.66亩),用于建设朔城区第八幼儿园。
特此批复。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00423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机关: | 朔城区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14日 |
标 题: |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朔城区市政工程公司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朔区政函〔2023〕8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4月24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00423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机关: | 朔城区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14日 |
标 题: |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朔城区市政工程公司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朔区政函〔2023〕8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4月24日 |
主 题 词: |
朔州市朔城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收回朔城区市政工程公司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朔区自然资发〔2023〕47号)收悉,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和改善人居环境,解决南垣街、马邑路、紫荆街片区学龄前幼儿就近入托的需要,区政府同意收回朔城区市政工程公司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7108.64平方米(合10.66亩),用于建设朔城区第八幼儿园。
特此批复。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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