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确定塞北革命烈士陵园土地权属的请示》(朔区自然资发(2025)129号)已收悉。为解决不动产登记问题,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0)4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专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3号)文件要求及2025年12月9日我区供地委员会《会议纪要》((2025)第6期)研究,同意将朔州市朔城区塞北革命烈士陵园所涉宗地22891.47平方米(34.34亩)确定为国家所有,使用权类型为划拨,使用权人为朔州市朔城区塞北革命烈士陵园。
特此批复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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