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朔州市朔城区住建局制定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现予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明确政务公开具体任务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

(一)主动公开。根据《条例》和省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区住建局在办公地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规范化管理,对发布的各类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把好发布信息的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确保发布信息质量。

(四)平台建设。2020年,我单位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向区政府提交了4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规范了政务公开的范围。

(五)监督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坚持以标准为依据、以资源共享为目的,整合政府内部信息资源,建设政府内容信息公开体系。同时使用多渠道监督与其并行,所有发布公开的内容均通过领导审核再进行对外公布,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将责任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48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2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3.01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对公开的重要性认识需要进一步增强,

二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思想认识有了一定提高,在工作中切实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加强信息审核,提供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强化督查调度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朔州市朔城区住建局

                     2021年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