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朔城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朔城区应急管理局秘书股联系,电话0349-2095152。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朔城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纪委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强调重要精神重要指示,组织动员全局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朔城区应急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开展工作,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强化领导,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2020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和发布政务安全信息86条,在年底前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煤矿、危化、非煤和冶金工贸等行业领域执法数据汇聚,开始向应急管理部汇聚政务服务和监管的增量数据。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暂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定了各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指定专人负责具体事务工作,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及时动态调整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四)监督保障。
按照《条例》规定,我局制定了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流程,严格执行信息保密的相关规定,对应公开信息的事项、期限、形式发生变化的,要求各股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及时进行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4647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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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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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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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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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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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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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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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稳定一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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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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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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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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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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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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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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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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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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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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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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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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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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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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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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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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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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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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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及薄弱环节:一是从事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既要有技术,又要懂业务,还要会写作,现有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很难做到专业化;二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个别干部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不强;三是未建立成熟的舆情监测体系;四是政策解读的数量不够,信息公开的协调配合不够,未形成合力;五是维护费用不足。
针对存在的差距和不足,2021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人员培训;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三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逐步深化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更加突出信息公开、方便公众办事等方面的功能;四是确保各个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各种信息的及时发布;五是认真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朔州市朔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