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朔城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朔州市朔城区财政局办公室电话(0349-2079608)联系。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朔城区财政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为基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加强组织保障,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和回应工作,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需求。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和省、市、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要求,2021年我局在朔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全区223家单位预算2021年度预算信息、196家单位2020年度决算信息。

(二)申请公开

2021年暂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对财政局发布的各类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

)监督保障

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相关规章制度,并将规章制度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股室思想重视还不够,对政务公开的认识还不足。

二是个别股室公开信息质量和时效不高,没有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

三是公开信息的多样性有待拓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新《条例》的宣传贯彻。进一步学习好、理解好、运用好新《条例》,加深干部职工对新修订《条例》的理解程度。

二是增加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完善公开形式,进一步提升信息质量,重点抓好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力度,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朔城区财政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