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按照朔城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我局持续改善朔城区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公开政务信息。2024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6条;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公开双随机抽查信息6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明确依申请公开受理责任股(室),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1件包含行政复议),申请公开事项不属于我局行政职责,均按程序予以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公开信息逐级审核制度,形成由业务股(室)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三级保密审查机制,在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的同时,确保发布的各项信息准确无误,不出现任何纰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等平台主动公开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内容,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作用,满足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及时对有关政策措施答疑释惑,理顺群众及企业的情绪,切实化解矛盾,使政策措施有效的落地实施。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站、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业务股室具体承办,负责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方面。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具体负责人员忙于业务工作,主动公开意识不高,对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导致一些应公开的信息未能及时发布或内容过于简单。

2.内容质量方面。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大多以文字为主,缺乏深度和多样性,对生态环境领域政策和法律法规方面的解读力度不够,难以满足公众对政策理解的需求。

3.工作流程方面。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不够规范和顺畅,存在责任不明确、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部分信息在公开前未经过严格的保密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二)改进情况。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部署。通过组织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和责任感。

2.提升内容质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除文字外,还可采用图文并茂、短视频、动漫、H5、新闻发布会、互动直播、现场宣讲等方式进行解读,提高解读的生动性和易懂性。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确保内容准确、规范、完整,避免出现错别字、表述错误等问题。

3.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分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的审核、保密审查等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准确性。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朔城分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