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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登记指南

发布时间: 2021-10-27 来源: 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

   

    一、受理部门:

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全省通办:

    1.申请人属于本省家庭户。2.申请人是新生儿的父亲或母亲。3.新生儿父母的民族相同。4.新生儿未满1周岁。5.新生儿是婚内生育。6.新生儿在境内出生。7.新生儿与户主存在血缘关系。

二、出生登记条件:
  新生婴儿出生后尚未取得合法身份,姓氏姓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随父(母)申报出生登记。可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三、关于出生登记流程:

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应在一个月内,由户主或监护人向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全省通办业务流程:

    1.申请人到受理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民警核验登记户口申请材料。3.办理登记手续,打印对应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户口页,加盖受理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和户籍民警名章。4.上传业务材料信息到人口系统。5.申请人在常住人口登记表签字后领取户口页。6.将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业务材料存档。

四、关于出生登记所需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方死亡等特殊情形的只提供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四)非婚生子女需提供居委会、村委会证明以及社区民警的调查报告。

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五、出生登记时限

当场办理。

六、工本费

出生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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