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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领、补领指南

发布时间: 2021-09-15 来源: 朔城公安分局
      一、受理部门

居住地派出所

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领、补领条件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辨认或者居住地变更的,持证人可以换领新证;居住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领。换领补领新证时,应当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

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三、关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领、补领受理流程

(一)受理。港澳台居民换领补领新证时,应当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

(二)领取。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四、关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领、补领所需材料

港澳台居民换领补领新证时,应当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

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关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证时限

港澳台居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住证,符合办理条件的,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l 0个工作日。

、关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工本费

首次申请领取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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