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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指南

发布时间: 2021-08-03 来源: 朔城公安分局

   一、受理部门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

  二、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条件

  公民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  

  三、关于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受理流程

  一)受理。公民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

  (二)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三)领取。

  四、关于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所需材料

  (一)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 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

  (二)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

  五、居民身份证办证时限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六、关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到期换领身份证工本费20元。

  补领身份证工本费40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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