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及省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晋农函〔2025〕250号)精神,为推进秋粮抢收、烘干,加快全区农业生产能力恢复,拟将防灾减灾资金用于新购抢收、烘干设备补助,现就申报补助资金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助标准
1.新购买移动式粮食烘干设备补助不高于30%,单套补助不超2万元,使用燃煤供热及已享受农机补贴的不予补助。
2.收获机改装履带设备的补助不高于30%,单套补助不超0.8万元,已享受农机补贴的不予补助。
3.新购履带式粮食收获机补助配套割台,补助不高于50%,玉米专用割台补助不超1.8万元,杂粮割台补助不超1.2万元,已享受农机补贴的不予补助。
二、补助对象
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农机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
三、申报要求
各经营主体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农户持本人身份证)、正规发票及付款凭证申报。
四、申报时间
2025年10月19日至10月24日
五、申报方式
地 址:朔州市朔城区农业农村局318室
联系人:张斌举13934837778
朔州市朔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