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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城区利民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防灾预案

发布时间: 2021-12-20 来源: 利民镇人民政府

朔区利发〔202132


为切实做好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给国家和人民生命造成损失,根据中、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地质灾害的分布规律、形成特点、主要诱发因素、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预测,特制定本防治方案。 

一、利民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及检查情况
     根据区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布的检查结果,我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9处,分别为小北岔村7处、黄土坡1处、暖崖村1处,全部为路边滑坡,主要是危及过往车辆及行人。

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政府领导,行业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共同防灾责任机制,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村绩效考核,实行包村领导和村两委主要领导负责制,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中监测、预防、应急抢险等各项责任制。全镇各站所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做好本行业、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在地质灾害防治监管上形成联动机制和工作合力。

三、地质灾害危险点防治方案

(一)加强监测

1、成立地质灾害监测组,位于地质灾害隐患区内的村或有隐患点的村要成立监测组,村委会主任为监测责任人,负责该地域内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工作。对于零星的高切坡建房隐患点,要入户面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基础知识、基本要求和避险方法,增强主动防御和应对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监测方案,采用定期目视检查监测方法。要求监测责任人定期监测或在暴雨天气时每天监测,监测地灾点有无异常变化。雨季6-9月每天观测一次,如发现监测地灾点有异常变化或在暴雨天气时,应1天观察几次。
    (二)加强防治
    为保障地质灾害防治救灾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镇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村要进一步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快报制度。各村要认真承担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的防治巡回检查工作,尤其是6-9月份期间,应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对危险隐患点应定期检查。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镇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迅速贯彻上级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的各项指令,批准发布全镇境内地质灾害临灾预报信息,宣布进入临灾应急状态,领导和部署地质灾害临灾应急工作。当灾害、灾情发生后,及时派人了解灾情,根据灾情发展趋势指挥灾民安置和应急抢险工作,协调调集各种救灾物资供应。
    2、镇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贯彻执行镇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的命令和决策;协调、监督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及时收集、汇总灾情并及时上报,组织灾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做好减灾防灾宣传和防灾救灾报道反馈。

5、包村领导:负责做好地质灾害点隐患点受威胁群众的有关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包保各村落实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防、应急抢险等各项责任制;发生突发性险情时,第一时间转移受威胁群众并迅速向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5、镇财政所:筹集地质灾害救灾防灾经费,统一管理上级及外援救灾经费;负责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

6、镇民政办:安置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问题;协助做好抢救、医治、转移伤病员等工作;负责灾情了解和灾后救济工作。

7、镇派出所:负责灾区安保,可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内采取交通管制工作;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的不法行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8、镇卫生院:部署准备必要的卫生器械、药品和医务人员;派遣医疗队到灾区防疫、抢救、治病。

9、各村委会: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中监测、预防、应急抢险、搬迁避让等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值班值守,注重预防村民建房和山体过度开发形成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不得受理地质灾害点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建房申请,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从事爆破、削坡、开山修路、破坏植被和从事其它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或者为之提供便利。

(三)应急预案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各村应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在镇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尽其职做好防灾救灾的各项工作。

1、灾前预报

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异常暴雨预报或监测点出现异常变化时,镇政府及时向各村发布有关短期预报和临灾预报。

2、临灾应急

临灾预报发布后,预报临灾区即进入临灾应急期,根据地质灾害规模,镇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进入临灾应急状态,各监测责任单位和监测责任人对临灾点范围采用明显预警信号,及时通知和组织灾区群众按既定转移路线安全转移。

3、灾后应急

当发生地质灾害时,镇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迅速派人到现场了解灾情,确定灾后应急工作规模,命令防灾救灾人员进入灾区进行人员、财产抢救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速报灾情,及时提出灾情趋势意见和防灾救灾建议,提出合理可行安置灾区人员方案和紧急抢救方案,加强灾后监测工作。

(四)强化责任追究

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引发地质灾害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没有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党纪国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内责任和行政责任。

 

2021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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