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区人民政府

县级试点领域标准目录

死亡注销

发布时间: 2021-12-08 来源: 神头街道办事处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申请条件

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需要注销户口的人员。

申请材料

(一)申报人的身份证,属单位或村(居)委会申报的还需提供申报人单位介绍信或证明;

(二)死者户口簿、身份证(如无法提供身份证,须申报人书面说明);

(三)公民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办理;

(四)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死者家属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或社区、居(村)委会证明办理;

(五)公民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办理。

申请程序

(一)关注“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二)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申报信息、审批进度、办理通知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告知,也可在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查询审批进度、在办业务等。需申报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三)现场核验材料及办理。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通知后,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户籍地派出所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办理时限

公安机关预受理审核(预受理审核时限为5个工作日)通过,申报人收到微信告知后,携带材料前往现场办理,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朔城区人民政府  晋ICP备11006176号 网站标识码 1406020003
电话:0349-2028081 邮编:036002 晋公网安备 140602020000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