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区人民政府

县级试点领域标准目录

低保核算审核所需资料

发布时间: 2022-07-05 来源:

  一、本人、家庭成员、已婚子女及配偶(并附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二、重病家庭提供病历原件。(入院证、出院证、诊断证明)

   

  三、残疾家庭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四、年满 18 周岁以上,提供在校证明。(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五、户主年龄为 60 岁以上,提供历史户成员信息。

   

  六、家庭成员有超龄子女需提供个人承诺书,并说明目前有无工作及收入情况。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朔城区人民政府  晋ICP备11006176号 网站标识码 1406020003
电话:0349-2028081 邮编:036002 晋公网安备 140602020000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