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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城区张蔡庄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1-11-30 来源: 朔城区张蔡庄乡人民政府

朔区张发〔202140

 

各村委会、各站所、驻乡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基层卫生应急能力,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医疗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我实际,特制定以下预案。

1、编制依据和要求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和预案为依据,在分析掌握各类危险因素分布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编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和制定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本居民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工作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快速反应,依法处置,群专结合,科学防控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指挥机构

乡政府建立张蔡庄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由乡党委、乡政府牵头,负责指导和协调全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的防控工作,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条件时,乡政府提请区政府批准,启动乡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在全乡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基础上,适时成立张蔡庄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张蔡乡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理工作。其组成如下:

 委:王治东   乡党委书记

总指挥:来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员:乡党政办、乡卫生院、乡派出所、乡民政所、乡农技站、乡综治中心、乡司法所、乡财政所、乡文化站及各村书记、主任。

3.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和动员全部力量,做好和配合区职能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和协调;

3)评估和总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完善预案;

4)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其他职能组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

 长:马文彦

副组长:丁继伟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和控制过程中的有关工作;协调做好社会稳定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内外联络及日常事务,及时汇报防治工作动态。

(二)应对防控组

 长:马文彦

副组长:梁恒文

主要职责:协助卫生部门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信息的收集分析及上报等工作;组织和动员村中力量,开展自救和互救,参与群防群治。

(三)宣传动员组

 长:储珍珍

副组长:武  

主要职责: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的社会宣传、新闻报道、普及防病知识。

(四)后勤保障组

 长:齐  

副组长:杨  

主要职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做好物资供应、经费筹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通报

4.1、监测
    卫生院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专业防治机构的业务指导,保证监测质量。

4.2、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为内执行职务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医生等。建立、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苗头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确定信息报告人。

4.3、通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区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机构的授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村民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和终止

5.1、应急反应原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内发生,采取边报告、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2、应急反应措施

1)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启动本预案,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协调人员、物资、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组织本辖区内各有关单位、群众组织、愿者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本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信息;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和卫生部门的要求,启用临时隔离和避难场所,对需要进行隔离的本村民、外来人员及外出返回人员,实施家庭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协助做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的组织与落实;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区的封锁工作及疫区的公路交通管理工作;做好公共场所的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对辖区内禽畜和野生动物等异常病死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保护现场、监督深埋和劝阻食用等措施。

3)辖区内发生食物或职业中毒时,及时向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卫生部门或安监部门做好中毒样品的采集,及时通知急救中心对中毒病人实施抢救;必要时通知公安部门,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4)根据政府发布的信息和宣传要求,在辖区内做好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5)采购、接收、管理、分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6)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落实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公伤待遇。

6、善后处理

6.1、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提供相关资料信息。

6.2、恢复与重建

动员辖区各界力量,充分发挥村委会作用,调动各类资源,开展自助和互助,加快恢复和重建。

6.3、责任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或报上级处理。

6.4、抚恤和补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本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落实有关待遇。

6.5、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

7.1、信息系统

政府积极支持卫生院加强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系统的建设,完善辖区内信息报告、交流与沟通制度,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监督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7.2、应急处置机构和队伍

加强卫生院、卫生所、医务室建设,确保机构、人员、设备达到基本规范要求。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建设,承担突发公共卫生及苗头事件报告工作;加强医疗救治队伍建设,承担或协助专业技术部门开展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医疗救治和转运工作;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人员数据库,分类管理,明确职责。

7.3、培训与演练

加强辖区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制定定期培训制度,提高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卫生应急办或卫生院要针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开展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自救、互救等技能和培训,重点对辖区中的安全员以及志愿者等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征兆的识别和应急反应等知识的培训。积极参与上级政府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制定演练计划,定期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模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辖区应急准备、协调和应对能力,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7.4、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各村委会应根据地形地貌、建筑设施、水流风向等基本情况,选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临时应急避难场所,拟定临时应急避难场所,报上级政府和管理机构备案审定。被确定为临时避难场所的单位,应服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的安排,并提供相应的后勤保障。紧急情况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可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即刻指定辖区公众临时性避难场所,并随后报上级政府批准。

7.5、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卫生应急办、各村、驻单位制定宣传计划,利用广播宣传等多种形式对辖区民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8、附则

卫生应急办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共朔州市朔城区张蔡庄乡委员会

                  朔州市朔城区张蔡庄乡人民政府

                         2021年11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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