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的质量水平。一是建立税收增长奖励扶持机制,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继续保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来减税降费,2018年在确保全年完成收入任务的基础上,将上级下达的税收增长奖励资金100%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截止8月底,收到上级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570万元,已全部用于扶持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收到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300万元,已全部落实到具体村镇实施。同时,与税务部门加强沟通交流,研究制定向新兴产业、第三产业倾斜的减税降费政策。二是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逐步厘清责任边界。按照“谁的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的原则,确定明确财政各业务分管股室、分管领导及预算单位的支出责任,争取2019年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和教育、医疗卫生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20年基本完成主要领域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工作,逐步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标准合理、保障有力的制度体系和保障机制。三是加强转移支付改革,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发展。今年收到均衡性转移支付27233万元,全部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统筹自有财力坚决保住人员基本工资发放、保基础政府正常运转的底线,据实测算财力缺口,积极向上级政府争取各类专项资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完善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方式,清理规范资金配套政策,明确中央、省、市、区共同承担支出责任的具体事项,确保专项资金足额保障到位。加大涉农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加大涉农资金向产业脱贫支出倾斜,减少与脱贫攻坚无关的相关支出。四是加大生态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推动县域经济向生态环保发展。今年共争取上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8147万元,全部用于我区基本公益性项目建设,努力创建一个生态环保绿色健康的投资环境,引导政府向生态环保让步,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向绿色发展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