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

《朔城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星级示范户”评选与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朔城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星级示范户”评选与管理办法

 

进一步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将在全区开展“星级示范户”评选活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长效化。现结合我区的实际,制定此办法。

一、评选范围

全区所有行政村在村居住农户。

二、评选机构

区乡村振兴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区星级示范户评定工作;各乡镇、街道是评定主体,负责辖区内星级示范户的评定;各村成立由老干部、老党员、有威望的村民、各级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妇女代表等组成的监督管理队伍,具体负责本村的环境治理、监督检查、计分评比、年终奖励等。

三、评选标准

星级示范户以房前屋后、室内庭院“干净、清洁、整齐”,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实现家家门外净起来、房前屋后绿起来、庭院环境美起来整治目标。(具体评定标准见附件)

四、评选方法

1、星级示范户评定划分为五个星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

2、星级与评分值对应。评分值小于60分无星级,评分值等于60分为一星级,评分值在61—70分范围内为二星级,评分值在71—80分范围内为三星级,评分值在81—90分范围内为四星级,评分值在91—100分范围内为五星级。

3、评分值确定。评分每月进行一次,根据评分标准确定得分;根据每月得分值的平均值确定季度综合评分值。

4、星级评定时间。每季度一评定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村将示范户名单报乡镇、街道审核,由乡镇、街道进行表彰授牌。

五、评选名额

为确保“星级示范户”评选活动实效,要求参评农户覆盖率达100%,每个村“五星级示范户”达50%以上。

六、评选时间

本次评选活动从2022年4月开始,10月底结束。

七、评选流程

1、宣传发动群众。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微信等媒介,广泛宣传开展“星级示范户”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及评选内容、评比条件等,要组织召开创建评选动员大会,动员全体村民积极参与,营造争先评优、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

2、组建工作专班。各乡镇、街道、村要成立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街道干部要分片包村,进行督促检查指导;村“两委”成员和在村的党员,要按照“就近、方便、熟悉”的原则,划分管理网格,构建“村支书包片区、两委干部包网格、党员巷长包个户”的三级治理体系,实现街巷、院落、农户全覆盖。

3、集中清理整治。各乡镇、街道、村要按照具体的评定标准,利用1个月的时间,集中对村内、村处、公路沿线、田间地头、农户庭院的垃圾和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问题进行清理整治。

4、开展评选活动。各乡镇、街道要对申报创建的星级示范户进行实地查验,严格把关。对达到评选标准的,组织乡、村有关人员进行评选。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后,表彰授牌。对被命名为“星级示范户”的,每季要进行一次复查,符合标准的,仍保持荣誉称号。如发生严重问题或质量下降,根据情节轻重,给子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摘牌、撤销荣誉称号。

5、建立长效机制。建立乡组织、村落实的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尽快组织各村制定“村规民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持续开展“星级示范户”评选活动,建立爱心积分兑换奖品、群众举报奖励、保洁员考勤、垃圾转运等考核奖惩制度;各村要建立微信公众平台,鼓励广大村民共同参与整治和监督,通过随手拍,及时发现村内需改善或纠正的问题,上传问题照片,所提问题解决后,给予村民爱心积分,兑换相应奖品,激发村民主动参与村级治理的积极性。

 

附件:朔城区农村人居环境“星级示范户”评分表